各有关部门:
根据《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 市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现就我区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
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风正派,品行端正,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工作,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一定的学术造诣、严谨的科学思维、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,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;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,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;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,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(二)有较好的发展规划、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,注重团队人才培养,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;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,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(三)已入选“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”、“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和“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”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,不再入选市级人选。
二、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
(一)推荐报告1份。推荐单位需提交申报人工作综合情况报告,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(二)《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》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文件。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(三)《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》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(PDF格式),文件夹名称为“人选姓名+附件材料”。内容包括:
1.附件1:人选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(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);
2.附件2:获奖证书证明(市级以上);
3.附件3:基金资助证明;
4.附件4: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证明;
5.附件5: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证明;
6.附件6: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,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,研究技术报告、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摘要。
7.附件7: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扫描件(注明出处,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)。
8.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。
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《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》内填写内容一致,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;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,作为无效材料处理。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。
报送的表格请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(www.bjrbj.gov.cn)“办事服务—人才服务-高层次人才”栏目下载填写,A4纸打印并简单装订。
三、报送时间地点
请各单位于4月2至3日期间,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送至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09,逾期不再接受材料。
联系方式:
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宋大为 69622226
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3月22日
来源:招商网络